社員阿正,在爆怨公社苦惱發文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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真心覺得,離婚是對的。
約定好每個月10號會付扶養費30000
9/9剛跨到9/10的12:10分就在催款,日子真的有那麼難過嗎?
#沒說不可以提醒只是感覺問題
#附上前3個月紀錄
8月是因為她說學費漲2000
所以我要多付1000
才拆成兩筆
所以拆成兩筆轉帳。
#沒有延遲付款過
1個小孩目前2歲,要養到20




社員們回應「以後你9號就付就沒事了,解散」
「建議走法律,這樣費用完全是在養大人
#阿工作還有缺人嗎」
「30000是養大人吧?
一個月給30000你乾脆請個保母
或讓他去上課小孩自己養
我前夫也跟我約定
每個月給我小孩的撫養費一萬
約定日每個月10號
但他每個月都很準時
12號之前我就會收到
我沒催過他
他也沒遲給過」
「你一定很愛小孩
但這錢真的有使用再小孩上嗎?」
「會不會一萬花小孩身上 兩萬花自己身上」
「怎麼每個月都討緊緊。。那種感覺很差……孩子是兩個人的。共同撫養是對的。。但是這種方式只會讓另一個人非常都蘭」
「版主很有責任感了,每個月協議好要付的也沒不付過,說真的....催屁!」
「剛10號馬上催款感覺的確很差,好歹也11號再催。
至於3萬多不多,嗯 孩子夫妻都有份,所以等於養1個孩子要6萬,以一般家庭的養法是真的蠻多的,當然要富養就不夠了」
……
但 也有社員覺得,或許前妻是有原因的:「八月開學 註冊費就一半了 30000一下就沒了!不用付學費嗎」
「或許她有些錢必須要10號繳,所以她會擔心」
「 十號可能是要繳錢的期限,像我女兒月費都十號前要繳,錢沒到我就會很緊張」
「會很多嗎?註冊費一次就三萬多了 ,還有月費, 平常開銷呢?重點是親媽在顧~ 我覺得還好吧~」
「還是小孩帶回來自己養
這樣或許能夠感同身受些」
「單單這樣po對前妻有點不公平,看對話也不覺得她在催款」
「就只是不信任怕你忘了或賴帳
若是在10號晚上11點時提醒就合理了」
「預約轉帳就好了」
「以後你9號就付就沒事了,解散」

(圖片來源:網路 示意圖)
原po在留言處補充道:
問題是,從來沒有不付或拖延的紀錄,從還沒離婚她就是這樣,她答應我的事情如果沒做到,就淡淡一句忘了,如果是我答應她的事情,一天可以打5通電話催促。
……………………
時間還沒到就被猛催促,這感覺的確不好,但或許前妻有她的原因,試著去問問看。
或者可以考慮協議一下,如果沒有困難 ,就將日期提前,這樣也不會一直接到催促電話,而造成彼此間的不愉快!
社員原文截圖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