在台南億品鍋成大勝利店用餐,切記不要使用自己的餐具,不然會被當小偷處置。
今天我在這間店用餐,店內沒有任何公告告知不得使用自己的餐具。不管是菜單、自助點餐機都沒有,只有不得外帶等字樣。
店員「小飛象」跟我說明「下一次」不要使用,我也同意了,然後他在我「這次」還在用餐時,就說要請警察來處理。甚至還詛咒我會遭天遣。
我只是用杯子,免洗杯,還無蓋。只要我沒帶出門,就符合店裡規定!
記得,在這家店用餐,最好是連筷子、湯匙、碗都不要帶進去,不然他們會報警處理的,這就這家店的態度,還是說,是全部億品鍋的態度?
如果有人覺得是加油添醋或是單方面說詞,可以自備餐具,包含筷子、湯匙、杯子,進去用自己的餐具吃飯、喝飲料、吃爆米花!

結果,爆料者講的義憤填膺又很理直氣壯,殊不知,世界說大不大,當場有其他目擊的客人直接跳出來狠打臉,比起原po的單方面說詞,這些現場目擊的網友直接提供了照片,而為什麼拍照,因為扯~翻~了~
其中一位目擊的網友Pony Ma替店員抱不平,也提供了照片佐證。
『店員第一次已柔性勸說,這位樓主第二次依舊故我,甚至浪費食材!我是今天也在店內用餐的顧客,有圖有真相!不知道胖胖杯的手搖飲杯算不算很大杯?會剛好拍照是因為當下看到超無言,分享給朋友看,沒想到還看到在網路上發問!』


提供照片的網友表示,原po在網路上發文帶風向,講得自己是多無辜多受害,結果其實在現場根本是一聽到警察要來,人就直接跑了『怎麼聽到店員要報警就跑了?我還在現場想等警察來欸!浪費食材有圖有真相,確實有聽到店員說【浪費食材會遭天譴】,但我個人不覺得這句話是在詛咒耶!』
結果沒想到原po選擇性回應其他人的留言,就是不肯回覆目擊者的提問,甚至還辯解會把爆米花倒鍋裡是因為「店家要求把爆米花還他」!

原po說『我拿自己的杯子(胖胖杯)一個裝飲料,一個裝爆米花,邊看小說邊吃。結果店員突然告知下一次用餐不可以,那我也答應了。後來他說要報警處理,我只能把手上的爆米花還他,不然他倒回爆米花機咋辦?』一副自己很委屈替大家想的樣子。
但馬上被目擊的網友打臉「我在現場聽到的怎不是這樣?店員請你下一次不要用自己的容器而你執意要用,店員就出來阻止你,你裝完還跟她爭執說『下一次』是指下一次用餐,店員吵不過你說不然找警察來,你就把飲料跟爆米花全部倒進鍋子裡,這樣叫做『還他』?」


而店員也出來反駁原po說的『店家要求我把爆米花還他』:
我並沒有叫你還我!!!就算叫你還我,你有必要浪費食物倒進去鍋裡嗎?我沒有詛咒你,我只是提醒你,浪費食物會遭天譴!!!
我只是個員工遵從老闆店家給的指令做事,你有必要這樣為難我嗎?你整整吃了快兩個小時欸,我也都在忙,沒打擾你,我只是出去看到你用【不屬於我們的容器】在裝所以我告知你。今天如果要說我有錯,那就是錯在我們彼此誤會『下一次』的定義,但你沒必要一直在跟我講這個,你一直盧這個我也沒辦法啊,我是不是只能請警察來處理?
你自己也是有在工作的人,可以有點同理心嗎?再次聲明,我沒請你還我爆米花!!更沒有叫你倒進去鍋子裡,而且你除了倒爆米花還倒飲料欸,我有叫你還我飲料嗎?
為什麼我只是個領薪水做事情的人,你要這樣對我啊?真的很過分...

而店家也直接在留言回應:
吳先生你好,我是億品鍋成大店的負責人,有鑒於您今天在店內的行為 我可以不計較,畢竟做服務業的,這點心理打算是有的,但您公開上網亂開副本帶風向,您浪費食物也是事實,甚至欺負我店裡員工,這個就忍不了了,請您撤下此文,並發文公開道歉,不然我會保留法律追訴權,跟總公司討論是否提告妨害名譽。謝謝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