有在外租房的人,大部分都會碰到,合約上註明不能帶外人入內甚至過夜的條文。但如果碰到同住室友可以而你卻不行時,你會怎麼做呢?
有社員在匿名公社發文表示,租約規定不能帶外人入住,但已婚房東卻常來和室友過夜,但男友只來住兩晚卻被索討違約金,她質疑憑什麼?卻被房東放話:讓妳沒房子可以租!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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真的很不爽,去年跟同公司不同部門的同事合租一間公寓,當時房東有說不能帶朋友回來住,合約上也都有寫,所以我跟男友都乖乖去汽車旅館。
有一次我不舒服提早回家,發現門口有男生的鞋子,過不到10分鐘就看到房東從她房間裡出來,她解釋房東是她男朋友,但房東有老婆的,簽約那天他老婆也有來,後來房東說每月減我1000要我不要說出去,後來他就常半夜跑來找同事約會我也沒說什麼。
但星期五我男友跟家人吵架跑來我這裡睡2天,房東就要我給他2000,因為合約上說帶人回來一天就是要補一千。
這不公平吧,憑什麼我同事可以我不行?
房東說如果我再犯就要趕我出去,我說敢趕我我就說出去,他就嗆要放話讓我沒房子可以租,我同事也只幫房東說話覺得是我的錯,雙標成這樣我也傻眼了。
反正2000我是不會付的,大不了魚死網破,就別怪我大嘴巴。

(圖片來源:網路 示意圖)
社員們傻眼“偷吃還敢嗆聲?”
「覺得會沒房子住的其實是房東」
「第一次支持大嘴巴!我支持妳!我想看房東被趕出去,換跟房東太太租房!」
「爆出來,看誰沒房子住」
「你同事假借和你合租,合理入住,房東太太不會懷疑老公有外遇,因正面對視過,房東也合理藏小三又可以收一半的房租,真是一對精打細計的男女」
「妳佔絕對的贏面 就看他能傻逼到什麼程度」
「聽他在唬爛,就嗆他把事情講給他老婆聽」
「房東是傻了偷吃還敢這樣….」
「我要看到血流成河」
但有人覺得,要先收集證據才行:
「妳太快翻臉了,應該說好,然後背地裡蒐集證據,再找機會給他老婆看才對」
「先存證據,再搬家,再爆料給房東太太完美」
「記得拍照錄影留證據」
「記得錄音錄影 然後給對方老婆看 這樣才能證明他們通姦!」
有社員好奇提問「我好奇的是,妳同事到底月租金減了多少?」原po對此則回答:「她都不說,還嗆我過好自己別管她閒事。」
她怒氣未消的表示,當初沒想到要錄影保留證據,而房東就是仗著公司附近不好租房子,才會這樣欺負她「刺龍刺鳳的,只知道欺負女生,如果再逼我就別怪我全說出去。」
社員原文截圖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