『真的要靠北一下!把這些新銅幣【莫那魯道20元】拿去買滷味,居然跟我講拒收!我真的是無言了......知識真的很重要。』網友林東誼在爆廢公社發文抱怨。
   
『這也是流通貨幣不是嗎?難道這些不是錢嗎?』原PO表示自己原本是要收藏,但因為中央銀行無限期供應,所以不收藏了,結果拿出來使用卻被店家拒收,讓她直呼店家非常沒有知識。
  
  
不過網友的看法也很兩極「很簡單,拒收台幣就拒絕消費!」「讓老闆也見識一下野蠻的驕傲啊!」「之前去加油拿這個店員他也不收⋯⋯後來問到站長去才收」「這就流通貨幣,憑什麼不能花?」「回店家:我就帶那麼多錢出門,要麻收,要麻當我沒來過,要報警我奉陪!」「法定貨幣不能拒收,但拒收沒有罰則.......」
   
「這種的沒什麼在流通,所以也擔心是不是假錢!」「店家可以依照自己的考慮決定要不要做這單生意,沒人規定開店客人來就要接待。他可以選擇不做你的生意呀!」「之前有陣子出現偽幣,後來店家看到這種少見的就比較不會收,像200、2000元紙鈔,也不少不收的呀!」「10$的硬幣也很多版本,有一些攤販也不收的」「拒收法幣並無罰則,但如是以法幣支付債務,則債權人不得拒收,否則需自負受領遲延之責。因為當下是銀貨兩訖,所以你買滷味後以面額20元硬幣做支付,原則上是不能拒收,但因拒收法幣沒有罰則,所以你也拿他沒輒,但店家也沒資格以餐點已製作完成,要求你以另外面額的法幣做支付,但如果你是用餐完以20元面額支付餐費,但店家拒收,這結果又不同了。」